太原未满16周岁怎么办理护照?

导语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办理对象

  16周岁以下的居民

  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结时限

  省内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护照120元/本。

  办理地点

  (出入境各大厅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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