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导语 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窗口办理时间为9月15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

  太原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2)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到不少于1年),或与用人单位已累计签订并履行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太原市户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5)来并工作后购买太原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拓展:

  问:申请人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或工作中断如何申领补助?

  答:申请人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离并的即停止发放各项补助;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又重新在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继续在新就职单位申领,由于离职又重新就业造成劳动合同和社保中断的,中断期间不予发放,领取补助(贴)期限不得因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中断而延期。

  ➤推荐阅读:

  太原人才生活补助政策(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生活补助】可获取太原生活补贴办理入口、材料下载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成功名单查询入口。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