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源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

导语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社区进行初审并公示。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并签署意见。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在其《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专用印章,并录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

  晋源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

  一、认定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社区进行初审并公示。

  2、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并签署意见。

  3、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在其《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专用印章,并录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

  二、提交材料:

  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本人身份证;

  《就业创业证》;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

  “4050”人员:与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持低保证明;

  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以及贷款证明;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毕业证以及残疾证等有效证件;

  1寸红底照片3张;

  申请人对本人城镇户口、失业状态的个人信息承诺。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0351--6592548 0351--6856955

  附件: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xlsx

  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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