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二手车转移登记跨省通办详情

导语 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便利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部署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网上转递。

  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申请方式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一)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转入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转递机动车档案。

  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跨辖区转移登记。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相关规定,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

  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在受理网上申请后,通知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制作并转递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机动车档案资料转递完成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到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通知。

  △ 选择业务类型

  △ 选择转入地

  △ 提交申请

  △ 信息提示办理业务

  (二)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现机动车所有人。

  为方便群众快捷办理登记业务,建议优先选择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申请转递车辆档案,收到网上通知后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四、转出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交验机动车。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办理登记,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并转递至转入地车辆管理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需要提示的是,机动车档案资料将全部电子化网上转递,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再提取并携带纸质档案。

  五、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所需证明凭证

  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太原驾驶证期满换证/超龄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考试预约等在线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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