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3. 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 对于特殊人群,例如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劳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复转军人、优秀农民工等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房、无宅基地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国家、省确定的优先保障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依照规定优先保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太原公租房申请指南,了解条件/材料/流程/,摇号信息、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常见问答及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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