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购房贷款政策

导语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等措施。

  意见明确,太原市将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太原市明确,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对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显背离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的开发项目,将暂缓核发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

  依据:http://www.gov.cn/xinwen/2018-05/18/content_52919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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