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太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通知

导语 为了缓解今年年底太原市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压力,最大程度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的参保需求,确保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经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并提请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太原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1月25日。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均有所调整。

  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执行。

  同时,太原市将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规范普通门诊统筹,落实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各项政策和贫困人口倾斜保障政策,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 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获取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缴费入口及方式、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参保范围/登记,缴费查询、医保报销指引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