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生缺陷患儿申请救助要带哪些材料?

导语 0到18岁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的贫困患儿及家属注意了,符合相关条件者,现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救助。

  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此次救助对象包含神经、消化、泌尿及生殖、肌肉骨骼、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大类72个病种,救助范围限定在2017年1月1日之后,0-18岁的城乡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可点击全文下方链接下载),交至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

  ②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如有门(急)诊自付费用应一并提供门(急)诊记录。

  ③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原件。

  ④提交相关医疗票据。

  基金会对患儿所有资料及医疗收费票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定医疗费用补助金额,向受助患儿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拨付相应救助金。定点医疗机构在基金会拨出救助金10个工作日内,对受助患儿监护人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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