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收养子女如何办理落户

导语 太原收养子女落户如何办理?太原收养子女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太原收养子女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随小编一起来看下

  办理依据《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公民依法收养子女

  申请材料:

  (1)、收养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4)、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收养的小孩落户凭《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收养的小孩落户凭《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非亲生子女(包括公民个人收养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落户的,须报请市级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集中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材料,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办理单位:派出所受理,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联系电话:0351-65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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