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本文为大家带来回国人员出国、入伍、下落不明后注销户口的,在太原市区、县定居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太原户口恢复。

办理条件

①公民因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公民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现需恢复户口人员。

②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的人员。

③部队复员、退伍、转业、自主择业军人落户

申请条件:经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同意接收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①公民因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

申请材料:

向原户口注销地、就业地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回国(入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旅行证;

(2)户口注销证明或原始户籍登记资料;

(3)申报异地恢复户口的,还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

注: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在本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和集体户扉页。


②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

申请材料:

2003年8月以前,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当由本人持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假释通知书、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现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书、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注: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


③部队复员、退伍、转业、自主择业军人落户

申请材料:

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身份证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注:在本人的房产上落户需提供本人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在直系亲属房产落户的需提供居住条件证明(证书)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直系亲属家属家庭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接收落户证明和集体户扉页。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材料予以办理。

办理地点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

太原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限时: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太原户口网上办理入口,了解户口恢复、户口注销、户口迁入/落户详情,包括条件/材料/流程/办理地点及费用等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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