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导语 出生登记是指在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的登记。

  办理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结婚证。

  受理范围: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太原市户籍人口,包括城六区和三县一市户籍人口。

  申请条件:

  1、父母双方为同一民族;

  2、出生登记为家庭户口;

  3、新生儿出生一年内;

  4、新生儿为婚内生育;

  5、新生儿为境内出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到父母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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