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导语 出生登记是指在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的登记。
办理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结婚证。
受理范围: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太原市户籍人口,包括城六区和三县一市户籍人口。
申请条件:
1、父母双方为同一民族;
2、出生登记为家庭户口;
3、新生儿出生一年内;
4、新生儿为婚内生育;
5、新生儿为境内出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到父母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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