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导语 太原公积金提取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好多种类型的情况下都会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是有很多种情况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太原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所需材料吧!

   太原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购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花名表(备案表审批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

  ②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

  ④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太原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缴存,补缴办事指南,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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