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事项作出调整。此次调整是在保持“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政策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局部优化。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
晋教〔2025〕7号
各市教育局:
为有序推进中考改革,落实“双减”政策,经研究,决定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主要事项
1.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统一测试环节)作为考试科目,各科目分值保持不变,成绩用于毕业和升学。
2. 生物学、地理调整为考查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由各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3. 信息科技、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艺术调整为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由各市指导所辖县(市、区)、学校组织实施。
4. 历史调整为开卷考试,与道德与法治同场合卷进行。
5. 鼓励各市逐步实行外语听力(或听说)机考,分值保持不变。实行机考的,由市级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6. 各市在体育统一测试基础上,可适量增加一定的过程性测试分值。过程性测试赋分方案由市级确定。
二、实施时间和对象
1. 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
2. 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按本文件关于考核科目的要求执行。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
三、实施要求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周密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2.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次调整事项,尽快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命题资源和能力建设,提升命题水平,提高命题质量;进一步完善考试条件,合理安排、规范组织各类测试,确保公平公正。
山西省教育厅
2025年9月24日
依据:https://jyt.shanxi.gov.cn/jgsz/jgcs/jcjyc/csgz6/202509/t20250929_9969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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