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

导语 晋中初三考生报名在“山西省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采取“网上填报、现场确认”的方式。初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晋中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

  政策性加分项目

  2025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的下列考生在各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资格审查时需持有关部门出据的原始证明:

  1.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持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

  2.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4.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按本地招生考试部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5.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 国 安 厅发〔2023〕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驻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晋中中考】获晋中中考最新信息汇总,查看报名时间/入口/详情,后续成绩公布时间+查询入口、录取分数线、一分一段表、后续录取结果查询、补录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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