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太原民办小学入学办法

导语 太原本地宝为您提供太原小学入学相关信息如下:

民办小学入学办法

(只摘取重点)

  1、

  统一信息登记、统一时间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

  2、

  原则上各民办小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入学统一管理,确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018年,全市所有民办小学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里不要看错了,只是不准收证件不齐全的外地生!)

  3、

  2018年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家长自主网上报名方式。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4、

  全市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

  ★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人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自主招生方式以面谈为主,不得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联合组织选拔生源。严禁采取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5、

  民办小学招生办理录取手续时,要查验《2018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将已录取适龄儿童《2018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和录取花名册报审批设立部门和市教育局。

  在规定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

  6、

  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

  ★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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